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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业务参保单位跨区县成建制整体转入办事指南(暂行)
时间:
2015-01-04 11:51
来源:
未知
作者:
chenhuxiong
点击:
次
公共业务参保单位跨区县成建制整体转入办事指南
(暂行)
一、受理范围:
(一)、纳税所在地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二)、被渝中区的参保单位兼并、合并或部分接收的参保单位。
二、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渝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区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科1-10号窗口。
四、需提供的资料:
1、《地税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法律文书、文件;
2、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
详见附件一
)
(单位需签字盖章)一式二份。
五、办
理
流程:
(一)单位凭原转出区县已审核签章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在公共业务科取号机上取号,按叫号顺序在1—10号窗口申报;
(二)单位办理成建制整体转入业务成功后,凭公共业务科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到单位地税专管员处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次月10日前在地税税费征收大厅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温馨提示:
(一)如因转移清帐需要,在原转出区县办理了人员减少的,应在转入后及时办理人员增加;
(二)原转出区县公共业务部门已办理完整体转出手续后,单位应督促转出区县的各专项险种经办机构及时处理转出通知,并及时到我区办理整体转入;
(三)单位员工有享受各种社保待遇的(包括退休金、工伤生育待遇、失业金等),务必主动向公共业务科说明,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待遇中断;
(四)所提交的纸质资料必须是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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