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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事指南
时间:
2017-09-14 16:33
来源:
未知
作者:
chenhuxiong
点击:
次
原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事指南(暂行)
一、受理范围:
具有我区户口,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年满60周岁、女性未年满55周岁,且在1993年3月至2006年10月期间与原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
、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个人参保窗口。
四、
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个人履历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4、能证明其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4、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
、办理流程:
(一)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对应的邮储银行,填写《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协议》一式三份;办理代扣存折;
(二)到街道社会保障所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
(一)存款和查询。参保人员
每月25日前
应足额存款,以确保邮储银行代扣
次月
的养老保险费。
不按时足额存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员
本人
承担
。参保人员可于
每月8日后
在各邮储银行网点,通过打印存折的方式查询代扣情况。
(二)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以前,暂按上年度的缴费金额代扣;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以后,按照新标准代扣,并对新老标准形成的差额进行补扣。为确保足额缴费,参保人员应在
每年12月20日
前多存入一个月的月缴费金额作为次年备用金。
不按时足额存备用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员
本人
承担
。
(三)参保人员需办理补缴的,在上年社平工资公布以前,街道社保所受理补缴资料、审核是否符合补缴条件,暂不做系统软件处理,待上年社平工资公布后及时处理。
(四)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变更参保地、确无缴费能力或其他原因需中断缴费的,应于
每月8—20日
持身份证和存折,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保所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不及时办理停保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参保人员
本人承担。
(五)参保人员需变更
次年
缴费标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于
当年12月
1-
20日
到户籍地所在街道社保所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六)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户籍地街道社保所个人参保窗口进行变更申报。
(七)关于缴费基数
1993年3月-2006年: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
2007年: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0%-100%之间选择。
2008年: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之间选择。
2009-2010年: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
2011-2014年: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选择。
2015年及其以后: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基数在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
附件一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个人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本
人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区何单位从事何种职业
月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公章):
单位负责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风险提示:临时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情况取得参保资格的,临时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并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退还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人承诺: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已知道风险提示。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月工资收入不一致的,应按年度填写,曾在多个单位工作的,分单位填表
2.本表一式二份,参保地经办机构和个人参保人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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