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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合并处理办事指南(暂行)
时间:
2013-10-09 16:11
来源:
未知
作者:
chenhuxiong
点击:
次
人员合并处理办事指南(暂行)
一、业务定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养老保险存在多个社保号的参保职工办理合号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养老保险存在多个社保号的参保职工。
三、业务标准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中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二)办理地点
渝中区社保局单位征缴科
(三)办理流程
1、申报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合号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存在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记录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或成功办理养老保险人员增加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
2、审核
(1)审核参保职工是否属于合并范畴;
(2)审核各个社保号的各段记录是否已转至我区;
(3)审核申报资料是否规范、有效;
审核通过的,进入办理流程;审核未通过的,告知申报人原因,并指导其修改补正;
3、办理
(1)对不存在重复缴费的,在业务系统中为参保职工办理人员合并业务;
(2)对存在重复缴费的,按“重复缴费退费处理”的业务规程办理;
(四)注意事项
人员合并,由参保职工本人最后一个养老保险已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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