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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农民工收取抵押金等不合理费用和物品的法律责

时间:2013-01-06 11:0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农民工收取抵押金
等不合理费用和物品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农民工收取或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退还,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重庆市进城务工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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